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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2
发表时间:2024-11-07 13:17 11月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情况 夏应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支持、关心、帮助和宣传。 从2008年起,我们每年编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2024年,我们继续编制《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面展示2023年以来各领域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以数据和事实体现我国重信守诺、聚焦落实的理念,体现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负责任态度。《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减缓、适应气候变化、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方面的相关进展,并阐述了中方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大会的相关立场和主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的事业。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我们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采取节能提高能效、建立完善碳市场、增加森林碳汇、提高适应能力等一系列措施,构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能源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碳市场建设不断取得进展,碳排放统计核算等基础能力持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成效。 同时,我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积极建设性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进程,是气候领域的行动派和实干家,发挥了稳定器、推动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帮助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小岛屿国家等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联合国气候变化巴库大会,就是我们说的COP29,很快就要召开,我们呼吁各方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原则与安排,发出多边进程不可逆转、国际合作不可或缺的积极信号,为应对气候危机的全球努力带来更多的确定性。中方愿意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缔约方驱动的原则,推动COP29取得积极成果。 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 当前,正着重推动以下工作。一是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每年围绕减缓、适应、资金、谈判等主题举办能力建设研讨班,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业人才培养。截至目前,已累计举办300多期研讨班,为120余个发展中国家提供1万余人次培训名额。二是积极开展南南合作“非洲光带”旗舰项目。黄润秋部长在首届非洲气候峰会上启动实施“非洲光带”旗舰项目,将帮助5万户左右非洲地区无电贫困家庭解决用电照明问题,助力非洲绿色低碳发展。截至目前,我们已顺利推动与5个非洲国家签署“非洲光带”合作文件,预计将帮助解决近3万户非洲无电家庭日常用电问题。三是积极实施早期预警项目。长期以来,早期预警一直是中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重点方向。生态环境部与世界气象组织、中国气象局共同签署了《关于支持联合国全民早期预警倡议的三方合作协议》并与巴基斯坦开展了首个落实三方协议的合作项目,本次巴库大会上,我们将举办“加强早期预警,共筑气候适应的未来”高级别活动,并在活动中签署巴基斯坦物资交付证书。 未来,中国将继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发挥中国在光伏、新能源汽车、早期预警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物资援助、技术援助、交流研讨、联合研究等方式,开展务实合作项目,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帮助。 “国家自主贡献”,也就是我们说的NDC,是《巴黎协定》确定的“自下而上”的核心履约机制安排,是《公约》各缔约方根据自身情况来自主确定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的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将完成碳排放强度全球最大降幅,用历史上最短的时间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推动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中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全面推动国家自主贡献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效。你问到的有关进展方面,这里有一组数据,2023年,中国持续推动碳强度下降工作,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了17.9%,森林蓄积量达到了194.93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65亿立方米,已经实现2030年目标。截至2024年7月底,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了12.06亿千瓦,是2020年底的2.25倍,提前6年多实现了我们所说的2030年的装机容量目标,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中国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我们将基于国情,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按照《巴黎协定》及去年通过的“阿联酋共识”,于2025年适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通报2035年的国家自主贡献。
前面说的碳市场扩围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另外一项工作任务要求。为落实这方面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年5月联合14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这个实施方案编绘了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重点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碳足迹因子数据库这“两大基石”,分别来解决产品碳足迹“怎么算”和“算得出”的问题;探索构建碳标识认证、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和信息披露“三项制度”,来实现碳足迹“算得准”、促进产品碳足迹“往下减”和实现碳足迹信息“受监督”的目标。为推动《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帮助外贸企业有效应对国际涉碳贸易壁垒,立足破解碳足迹管理中的难点,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我部组织编制《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并已于近期发布实施,要求和指南作为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母标准”或者称之为“标准的标准”,来指导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电力等基础能源和动力电池、光伏等重点外贸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并尽快发布。 二是结合相关工作需要,今年4月发布了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同时从煤电油气等基础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通用因子着手,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因子的研究工作。 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的认证试点,同时也鼓励地方先行先试。 四是加强产品碳足迹的国际交流,跟踪研判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和产品碳足迹规则的发展趋势,并积极应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持续建设“两大基石”和“三项制度”,推进我国碳足迹核算标准的规则国际交流互认,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