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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13
发表时间:2022-04-18 16:46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清洁生产促进法》,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工作分工,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快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的应用推广,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现启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征集和筛选。内蒙古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会作为推荐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三)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达到实际应用要求,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推广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六)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明显的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优先推荐。 三、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按附件2、3和4要求编写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内蒙古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会,同时将申报表、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为“2022+行业+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内蒙古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会培训认证中心乌兰塔娜 电话:(0471)561-8383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中国银行5楼 邮箱:nmglch2019@163.com 内蒙古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会 2022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