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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内蒙古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会推荐的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获得自治区发改委“2020年第四批自治区诚信示范单位”12
发表时间:2020-12-23 17:26 为了充分调动行业积极参与信用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内蒙古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会积极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在会员企业中评选出在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建设突出、同时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会员单位,并向自治区发改委出具推荐函进行“诚信示范单位”的推荐。 本次由内蒙古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会推荐的企业获得自治区发改委评选的2020年第四批“诚信示范单位”的企业有: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内蒙古环境监测检验有限公司、内蒙古生态环境大数据有限公司、内蒙古吉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万鼎胜招投标有限公司,名单已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内蒙古信用促进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共享。 获得诚信典型示范单位的企业,在各级政府部门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实施财政性项目资金、招商引资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会被予以优先考虑;在企业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也会享受到一些便利;在获得政府以及市场行为认可的同时提升了企业信用品牌形象,助力企业产品业务的推广。 下一步内蒙古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会将持续发挥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的四项服务宗旨,继续引导并推荐会员企业进行诚信选树,为会员企业在行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供一份支持,也为自治区诚信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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